朱耀明年邁獲緩刑兩年 張秀賢獲判社會服務令 佔中九罪魁分別判囚或緩刑

 【香港中通社四月二十四日電】(記者寧之羽)香港二0一四年非法「佔中」的九名主要被告四月九日分別被裁定一項或兩項罪名成立,當中八名策劃及組織者四月二十四日在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刑,四人即時入獄;另外一人獲准延後至六月十日判刑。

 非法「佔中」三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因「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名均被判監十六個月,戴耀廷和陳健民因「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名再分別被判監八個月,兩人所有刑期同期執行,即時入獄;朱耀明獲兩年緩刑。

 非法「佔中」四名組織者邵家臻、鍾耀華、黃浩銘、李永達均被判監八個月,當中鍾耀華和李永達獲緩刑兩年,邵家臻和黃浩銘即時入獄。另一名被告張秀賢被判二百個小時社會服務令。

 陳淑莊於開庭後以腦部或需做手術為由申請將自己的判刑押後,獲法官陳仲衡批准延至六月十日判刑,陳淑莊獲准繼續保釋。

 該案所有九名被告早前均已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當中的一項或兩項罪名成立。

 法官陳仲衡判刑時表示,本案各被告對所犯罪行均無悔意,事件令公眾受到影響,然而公眾至今卻從未收到各被告的道歉。

 本案備受香港社會關注,當天一早,不少市民手持「嚴懲搞手還我法治」等標語的牌子到庭外,要求法庭依法嚴懲九名被告。

 香港二0一四年九月底發生非法「佔中」,歷時七十九天,導致香港旅遊、零售、交通運輸等多個行業遭受重擊。

 據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立法會透露,二0一四年違法「佔中」期間,已有九百五十五人因為涉嫌干犯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毀壞、傷人、襲警等罪行被捕,另外有四十八人事後被捕;截至今年四月十日,共有二百二十五人已經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已有一百六十九人承擔法律後果,當中一百二十七人被定罪、四十二人須簽保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