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欣欣稱已完成宣傳海報紀律程序科處有關人員 當局已向圖片擁有者支付二萬元版權費

 【專訪】文化局局長穆欣欣昨日表示,已完成有關「鏡海魂」宣傳海報的紀律程序,有關設計人員已被科處罰金,當局亦已向圖片擁有者支付版權費。另外,有關亞婆井前地有文物遭破壞,她認為事件有警醒作用,未來應加強市民及旅客的文物保護意識。

 文化局局長穆欣欣昨日出席活動被問及有關「鏡海魂」的宣傳海報涉嫌擅用他人粵劇劇照元素一事,她表示,有關事件已完成紀律程序,有關的設計人員亦承認製作海報時曾採用網上局部圖片,當局已按設計人員的日薪科處罰金,並向圖片擁有者支付二萬元的版權費,她認為有關金額符合版權使用原則。

 穆欣欣又強調,從事文化工作應具備版權意識,希望透過今次事件引以為戒。

 另外,對於位於亞婆井前地有文物建築圍牆懷疑遭人鑿毀,穆欣欣稱,根據文遺法規定,損壞文物可能觸犯刑責,她認為有關條例較嚴格,有警醒作用,當局會繼續向市民及旅客加強宣傳文物保護意識,並與文物業權人保持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