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光火石間未能警告 勒令一騎電單車撞人警員休假 警證實曾開三槍傷及一黑衣人

 【中新社香港十一月十一日電】(記者韓星童)十一日上午全港多區發生一連串道路堵塞及大型刑事毀壞事件,行動中有警員曾於西灣河開三槍實彈,擊中一名男子。警方於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時指出,該名警員在面臨搶槍及搶犯風險下開槍,電光火石之間未能給予警告。

 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介紹行動細節,早上約七時二十分,港島交通部警員在東區走廊進行巡邏工作,巡至筲箕灣道太和街時發現有十至二十名「蒙面人士」用雜物堵路,他們看到警員後立即離開。一名警長嘗試移除障礙物,但很快五至六名「蒙面人士」返回現場,有人手持鐵通。該名警員認為安全受到威脅,於是拔槍及擎槍戒備,但一名「白衣蒙面人」繼續向前,於是該名警員嘗試拘捕他,但被其攔腰阻擋,這時另一名「黑衣蒙面人」出現,右手試圖搶槍。在兩方威脅下,該名警員開槍擊中「黑衣蒙面人」右前腹。

 郭柏聰指出,現場情況未能即時控制,後面又有兩名分別身著紫衣及灰衣的「蒙面人」走上前再度嘗試搶犯,因此該名警員判斷威脅沒有解除,繼續開了落空的兩槍。郭柏聰認為,事件發生於電光火石之間,警員未能給予任何警告,只能用自己的能力保護自身安全及配槍不被搶走。事件中,警方共拘捕八人。

 同日在馬鞍山,一名男子因不滿有激進示威者破壞港鐵設施,雙方追逐,其後男子被毆打,及淋上易燃物體並點火,導致全身著火。目前傷者已被送往醫院,情況危殆;在葵芳站內,有激進示威者向港鐵車廂內投擲汽油彈。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指出,截至中午,因遭到大肆破壞,全港超過二十五個港鐵車站需要關閉;超過一百二十個地方被破壞及堵路。

 謝振中續指,過去一周,警方共拘捕二百六十六人,包括二百一十二男五十四女,年齡介乎十一至七十四歲,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刑事毀壞、襲警、傷人、未能出示身份證、意圖謀殺等。彈藥使用方面,自五日至八日,警方共施放一百四十三發催淚彈、三十二發橡膠子彈、五發布袋彈、九發海綿彈。

 謝振中稱,混亂情況持續了多個周末,在全港不同地區發生。他批評暴徒及其支持者聲稱熱愛香港,卻親手將香港毀壞到面目全非,透過赤裸裸的暴力爭取他們「愛與和平」的價值觀,聲稱支持法治卻公然搶犯,聲稱追求民主及言論自由卻毆打不同意見人士。他認為這些人用自己的一把尺去裁量其他人的行為,屬「說一套做一套」,他希望公眾能夠冷靜下來,一起恢復社會秩序。

 【又訊】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回應今早有交通警員駕駛電單車衝向聚集群眾時指,形容是嚴重的交通事故,警員駕車在人群中穿插,現時已經暫停相關警員的一切前線工作,並即時休假,交由新界總區調查,強調如有違紀行為必定嚴肅處理。

 謝振中指,當時在葵芳新都會廣場對開,有一大批暴徒走出馬路,有警員被人用不知名的化學物品噴面感到劇痛,有一名駕駛電單車的警員試圖分隔人群及警員,期間表示曾經被人以鐵槌及拳頭襲擊。

 迄至昨日晚上七時半人群仍在旺角聚集,警方的水炮車在彌敦道多次發射催淚水劑,並施放數枚催淚彈,驅散示威者。

 示威者沿彌敦道向太子方向行,水炮車發射催淚水劑後示威者四散,部份人進入內街,水炮車再次發射催淚水劑,有示威者舉起雨傘抵擋。

 警方在晚上近八時在近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位置舉黑旗,並清理在地上的路障。警方並作出警告,表示在場人士正非法集結,要求他們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