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心)錢,用了才是自己的  星雲大師

我負責編輯《人生雜誌》前後有六年之久。記得有一次,發行人東初法師說:「錢,用了才是自己的!」這一句話使我終身受益無窮。

從小我就在貧苦中長大,因為沒有錢,養成不購買的習慣,乃至養成不積聚的習慣。這習慣對我一生幫助很大。財富是五家所共有,遇到水災、火災、貪官污吏、盜賊及不肖子孫,財富轉眼成空。有錢是福報,會用錢才是智慧。

一九五一年,我在台灣佛教講習會擔任教務主任,台灣省佛教會發給我新台幣五十元的月薪。對於一般人而言,這是微乎其微的,但是,因為我從小在叢林中長大,五十元對我來說也算是很多了。我每個月拿這筆錢為教室校舍添置教學設備,為貧苦學生購買文具用品,眼看莘莘學子在佛學上有所成長,能為教界所用,感到非常欣慰,這不也是一種寶貴的財富嗎?

這了兩年,我到了宜蘭念佛會,每月有新台幣三百元的供養,我覺得自己實在是太富有了!當時,戴十字架十分盛行,我拿出一百五十元購買銀製的卐字項鏈,與前來聽經聞法的青年佛子結緣,希望他們能掛在頸上,代表自己崇高的身分。另外的一百五十元,我則用來訂購一百份《人生雜誌》供信徒閱讀。後來,隨我學佛的青年有增無減,閱讀《人生雜誌》的信徒跟着我到處傳教,我更進一步地了解到:「錢,用了才是自己的!」

一九五六年,我放棄了日本大正大學博士班的入學機會,將這筆開銷節省下來,後來供慈莊、慈惠、慈容、慈嘉、慈怡等人赴日留學。當年正是經濟最為拮据之時,很多人都笑我是個沒有財務頭腦的傻子。結果,他們在學成歸國後,均以所學奉獻佛門。幾十年來,我不斷資助年輕佛子念書求學,甚至到國外參學,現在他們陸續成為佛光山的中堅分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