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 給予科研人員更大經費管理自主權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八日電】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七月二十八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進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給予科研人員更大經費管理自主權;確定穩定生豬產能的措施,促進保供穩價,增強豬肉安全供應保障能力。

 會議指出,要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部署,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創新在中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針對科研人員突出關切,大力破除不符合科研規律的經費管理規定,更好激勵科研人員潛心鑽研。

 會議確定了進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措施。一是簡化預算編製,將預算科目從九個以上精簡為三個。將設備費等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對基礎研究類和人才類項目推行經費包干制。

 二是加大科研人員激勵,提高科研項目間接費用比例,科研項目經費中用於「人」的費用可達百分之五十以上。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可提高到百分之六十。科研單位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於績效支出。擴大勞務費開支範圍,由單位繳納的項目聘用人員社保補助、住房公積金等納入勞務費列支。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不受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限制,不作為核定下一年度績效工資基數。

 三是加快項目經費撥付進度,項目任務書籤訂後三十日內,要將經費撥付至承擔單位。項目完成後,結餘資金留歸承擔單位使用,用於科研直接支出。從科研經費中列支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不納入「三公」經費範圍。

 四是創新財政科研經費支持方式。按照國家確定的重點和範圍,由領銜科學家自主確定研究課題、科研團隊和經費使用。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實行「預算+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除特殊規定外,財政資金支持產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識產權由新型研發機構依法取得、自主決定轉化及推廣應用。

 五是科研項目由相關方面配備科研財務助理,提供預算編製、報銷等專業化服務,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相關人力成本費用可通過項目經費等渠道解決。

 六是改進科研經費監管。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依規開展審計監督。

 會議要求,各相關方面要狠抓上述措施落實,國辦加強督查。

 會議指出,通過多措並舉穩定生豬生產,目前生豬產能已從一度出現的嚴重滑坡較快恢復到正常年份水平。針對當前供需變化,要遵循經濟規律,更多用市場化方式緩解「豬周期」波動,確保生豬供應和價格穩定。一要穩定財政、金融、用地等長效性支持政策,保護生豬養殖場(戶)積極性。對養殖場(戶)和屠宰加工企業不得隨意限貸、抽貸、斷貸。不得違法違規擴大禁養區範圍。穩定規模豬場存量,幫扶中小養殖場(戶)提升養殖水平。二要建立生豬生產逆周期調控機制,當能繁母豬存欄量月度同比減少百分之十以上或生豬養殖連續嚴重虧損3個月時,各地可對規模養殖場(戶)給予一次性臨時救助。三要抓好重大疫病防控,加強豬肉儲備應急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