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雁物語)寫作   譚美

   鄙人寫作,只限散文,像亦舒那樣的才女才能寫出《我的前半生》那樣的小說。說實在的,我的不是寫作,只是每週在報上嘮叨一下而已。友人把我灌上才女稱號,愧不敢當。不過年復年日復日的寫,也都過足癮,拷打鍵盤的快感不是每個人都能感受到,過癮至極!

    寫作也不可無的放矢,要有碗話碗,有碟話碟,說真話才是王道;有次把一間剛開張之酒店名譯錯,惹得當事集團大興問罪,急忙在文中澄清道個不是;又一次因說出友人之糗事至令有人不快,是始料未及也;又一次在文中提及電飯煲大王的名號,立即有人電郵給我讚許,原來拙文是有市場的啊!

   寫散文的好處在於可自我膨脹,甚麼也可寫個痛快而不用擔負責任,甚麼「物語」、「某某的事」、「乜乜遊」、「我的乜乜」、「乜乜日誌」……有多少就可寫多少。看的人照單全收,不得異議;老友們,這就是鄙人寫作的態度,管你受落與否。

    近期看多了國內的文章,發覺原來我們這些港筆水平真的差了多個馬位,早已失去優勢,祖國十三億人口,算它十分之一有寫作能力吧,都已把我們淹沒,大勢已去。以中文為母語,出口就成文哪用翻箱倒篋地找尋詞語?母語教學之優勢盡在不言中,不是嗎?難道意大利、德國、俄羅斯不用母語還要用你的英語教學不成,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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