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釀成46人死的高雄城中城大火 涉嫌縱火者被起訴

 【中新社台北1月21日電】高雄地檢署21日依公共危險及殺人罪起訴高雄城中城大火案涉嫌縱火者黃格格。該起火災釀成46人死亡,逾40人受傷,是高雄當地歷來最嚴重的火災。

 高雄城中城大樓去年10月14日凌晨2時50分許發生火警。綜合《聯合報》、中央社等媒體報道,據高雄地檢署調查,黃格格(52歲)有一名郭姓男友(53歲),借住於城中城1樓一處木板隔間房間。10月13日夜,兩人在城中城住處發生爭吵,郭男深夜11點多便因爭吵先行離開。黃格格認為,男友與其前女友舊情復燃,遂將點燃的沉香灰燼倒在沙發後離去,任由灰燼在沙發延燒。

 檢方據相關證詞、監視器畫面等分析,灰燼悶燒近30分鐘後閃燃爆炸,延燒木質裝潢,加上1樓停放59輛摩托車,現場瞬間成為火海。大量濃煙高溫產生「煙囪效應」,向上躥升至各樓層,導致大樓許多住戶逃生不及,死傷慘重。

 高雄地檢署偵結後認定,郭男與火警無直接關係,決定不起訴;認定黃格格蓄意引燃火源,以公共危險罪、殺人罪起訴;並請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審酌被告僅因情感猜忌,藉點火滋事,且犯後毫無悔意、飾詞狡辯,請求處以極刑,並依法宣告褫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