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縱橫)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李驥志

近日,在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北約)總部舉行的在線視頻儀式上,芬蘭和瑞典兩國駐北約大使正式向該組織秘書長斯托爾滕貝格遞交了兩國加入北約的申請書。斯托爾滕貝格表示,北約將盡快評估入會申請。

北約是二戰後美國為遏制蘇聯而拉攏部分歐洲國家於一九四九年成立的軍事政治集團。其宗旨是:成員國在集體防務和維持和平與安全方面共同努力,通過政治和軍事手段,促進歐洲―大西洋地區的民主、法治和福利,保衛成員國的自由與安全。

冷戰時期,北約的對立面是蘇聯與東歐國家於一九五五年組成的華沙條約組織(華約)。北約成立之初共有美國、比利時、加拿大、丹麥、法國、冰島、意大利、盧森堡、挪威、荷蘭、葡萄牙和英國十二個成員國。在針對蘇聯和華約期間,北約曾先後進行了三次擴充:一九五二年二月,土耳其和希臘加入;一九五五年五月,聯邦德國加入;一九八二年五月,西班牙加入。

二十世紀後二十年,隨著東歐劇變、華約解散、蘇聯解體和冷戰結束,北約開始實施「全方位應付危機戰略」,並通過介入前南斯拉夫地區危機和推行「和平夥伴關係計劃」等,開啟東擴進程。

從一九九二年起,波蘭等東歐國家相繼提出加入北約請求。一九九五年九月,北約正式公佈東擴報告。一九九七年七月,北約馬德里首腦會議正式決定,接納波蘭、匈牙利和捷克三國加入北約。一九九九年三月,上述三國正式成為北約新成員,從而使北約的成員國增至十九個。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在布拉格舉行的首腦會議上,北約決定邀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加入。二零零四年三月,上述七國正式加入北約,使北約成員國增加到二十六個。

二零零八年四月,北約領導人在布加勒斯特舉行的首腦會議上做出決定,推動西巴爾干國家加入北約。經過一系列談判和相應程序,阿爾巴尼亞和克羅地亞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加入北約。黑山二零一七年六月成為北約成員國。北馬其頓於二零二零年三月正式加入北約。

申請加入北約要滿足一定條件。根據《北大西洋公約》第十條,任何有能力推進該公約的原則並能夠為歐洲―大西洋地區安全作貢獻的歐洲國家,都可以接受北約的邀請成為集團成員。擴員的決定,必須得到北約所有成員國一致同意。

北約的擴大政策並非一成不變,而是不斷經歷調整。冷戰期間的三次擴員,主要是出於戰略考量。冷戰後,北約面臨著是否應繼續擴張的困惑。為此,北約進行了專項研究,並最終決定:申請入約的國家必須達到一定的政治、經濟和軍事標準,以確保它們不僅是集團的受益者,也要成為貢獻者。

北約稱,這些標準包括:建立基於市場經濟的有效的民主政治制度、公平對待少數民族、承諾和平解決衝突、願意並有能力為北約軍事行動作貢獻、以及承諾保持民主的軍民關係和體制結構等。

北約吸收新成員有一套繁雜的程序,共有七個步驟。第一步是入約談判。北約向申請國正式發出談判邀請,被視作是開啟入約程序的第一步。第二步是遞交意向書。被邀請國的外長以意向書的形式致信北約秘書長,確認接受成員國義務和履行承諾。同時,還要附上完成改革的時間表。第三步是簽署議定書。北約為每個新成員準備新的議定書,所有北約成員國都要簽署新的議定書。第四步是批准議定書。北約所有成員國的政府都要根據各自國內的要求和程序,對議定書進行批准。第五步是邀請入約。在所有北約成員國批准議定書並告知美國政府後,北約秘書長將向被邀請國發出加入北約的邀請。第六步是加入條約。被邀請國接到邀請後,依據本國程序加入新條約。最後一步是正式生效。

北約在成立後經過前後總共八次擴充,成員國增至三十個。北約這個軍事政治集團在冷戰結束完成其使命後不僅沒有就此解散,反而不斷擴張其地理邊界和活動範圍。輿論廣泛認為,這是因為美國需要利用北約繼續把控歐洲事務、維護美國全球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