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宣佈實施支持 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計劃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六日電】(記者趙建華)中國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等四部門二十六日宣佈,實施支持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計劃:有效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簡稱融擔基金)體系引領作用,通過提高對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風險分擔和補償力度,增強地方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的擔保意願和擔保能力,引導銀行加大對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融資支持力度,撬動更多金融資源投向科技創新領域。

 四部門強調,將著力解決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發展有潛力、知識產權價值高,但因缺少有效抵質押物、難以滿足銀行貸款條件的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銀行和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按照市場化運作和商業可持續原則,自主選擇有發展潛力的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依法合規審貸放貸、提供融資擔保。

 四部門介紹,銀行和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分別按不低於貸款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不高於貸款金額的百分之八十分擔風險責任。融擔基金再擔保業務單筆擔保金額五百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的,再擔保費率不高於百分之零點五;單筆擔保金額五百萬元及以下的,再擔保費率不高於百分之零點三。

 四部門鼓勵合作機構針對不同風險水平、不同資質的經營主體實施差異化擔保費率,逐步將對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收取的平均擔保費率降至百分之一以下。將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單戶在保餘額上限從一千萬元提高至不超過三千萬元。合作機構除貸款利息和擔保費外,不得以保證金等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逐步降低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綜合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