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集)妓院制度 舒蕊
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妓院制度」一詞,乍看,怎麼跟現代社會不協調?
新中國成立之前,有「青樓」的存在;現在內地完全消滅賣淫這古老行業嗎?
早幾天在微信公號看到內地一則新聞,男子愛上KTV的陪酒女子,但後者有老公有孩子,予拒絕,險些被前者因愛成恨而殺害──在消費場所作陪酒工作,會發生甚麼?還是我乃「小人之心」?
名為「法蘭西那點事兒」微信公號的一篇文章,赫然見到「法國或重啟妓院制度」的題目!
荷蘭的紅燈區──有謂這樣好呀,政府每年為妓女(現在美其名為「性工作者」)作體檢,從而「保護了良家婦女」云云!
該文透露跟荷蘭看齊的德國也來這一套,「讓性工作者簽合同、納稅、買社保、能告老闆」,可惜只有一成人願登記,因為身分一旦公開,就會受到歧視、辱罵、家庭關係崩盤!
我想起了電影《魂斷藍橋》(Waterloo Bridge),女主角為生活所迫出賣肉體,之後在男主角家中,把自己的遭遇告之未來家婆,為了心上人的名譽,她黯然離開,來到與愛人邂逅的滑鐵盧橋上,衝向汽車……
「在法國以外,整個歐洲活生生就是賣淫制度大展覽」(該文作者說)。西方把女性作為男性的泄慾工具(政府向錢看),這就是他們口中的所謂「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