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後的《殯葬管理條例》公佈 要求遏制過高收費

 【中新社北京一月七日電】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修訂後的《殯葬管理條例》(簡稱《條例》)。《條例》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起施行,全文共八章七十三條,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明確殯葬管理要求。強調殯葬事業是重要的公益事業;堅持公益惠民、文明節儉、綠色生態,完善殯葬服務,深化殯葬移風易俗;穩妥推進殯葬改革。

 二是明確殯葬基本公共服務。規定逐步將具備條件的殯葬服務項目納入國家基本公共服務範圍,並動態調整;明確建立與群眾基本殯葬服務需求相適應的殯葬事業投入機制。

 三是加強收費管理。對殯葬服務實行清單化管理,禁止在清單之外設立項目、收取費用;要求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價格監測和監督管理,遏制過高收費;細化殯葬領域價格違法行為具體情形。

 四是加強全鏈條監管。加強執法協作配合,規範「逝、殯、葬、祭」各環節服務管理。

 五是推行節地生態安葬。推行不占地或者少占地的安葬方式,鼓勵生態安葬,推行節地安葬。

 中國司法部、民政部負責人就《條例》修訂答記者問時表示,為保障群眾基本殯葬服務需求,《條例》規定,加強政府投入,建立與群眾基本殯葬服務需求相適應的殯葬事業投入機制。同時,減輕群眾喪葬負擔,對骨灰格位安葬,不收取或者適當收取格位使用費、維護管理費。

 在加強和規範殯葬設施建設和管理方面,司法部、民政部負責人指出,《條例》明確規定不得再新設立營利性殯葬服務機構;堅持存量增量並重,明確將各類殯葬設施和殯葬服務機構運營行為,統一納入監管事項清單,加強綜合監管,依法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司法部、民政部負責人透露,有關部門將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及時細化明確各類殯葬服務機構相關配套規定,確保《條例》各項制度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