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七日電】(記者張素)外籍輪船東棄船,導致八名船員(一名印度尼西亞籍、七名緬甸籍)被困中國。海事部門、海事法院協同聯動,以精準法律適用推動船員權益得到保障。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交通運輸部七日發佈水上「一站式」解紛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廣州海事局聯合廣州海事法院成功遣返八名外籍被遺棄船員」案。
案情顯示,「某某之星」輪停靠在廣州南沙天后宮對開水域。因被遺棄船員無法聯繫派遣國政府、派遣機構等,廣州海事法院會同廣州海事局與境外保險公司取得聯繫,督促其依責落實船員遣返責任。
在此期間,中方做好人道主義救助工作,多次派送救援食物、淡水和藥品補給上船。相關部門還為船員辦妥緊急臨時入境及出境手續,讓其安全返回原籍國。
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局長徐偉說,本案打破「船東不報險、保險不啟動」的救助僵局,形成「事前預警─事中救助─事後跟蹤」全過程處置,獲得國際海事組織肯定。
本次發佈的案例還有南京海事法院與南京海事局以分步調解法化解涉外人身傷亡糾紛。在一起涉案總金額超三千萬元人民幣的重大涉外船舶碰撞損害賠償糾紛中,廈門海事局會同廈門海事法院推動高效達成一攬子調解協議,外輪方在協議簽署後十五個工作日內自動履行全部付款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王淑梅說,全國範圍內設立六十餘家水上「一站式」解紛中心,將全面提升水上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效能,實現「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交通運輸部發佈關於推進水上「一站式」解紛中心建設的意見。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沈紅雨看來,這標誌著水上糾紛多元化解工作進入了司法執法系統化協同的新階段,後續將從機制建設、能力支撐等方面推動意見落地見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