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發文推動做好企業年金工作
【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五日電】(記者 謝雁冰)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企業年金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各類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可以按照規定建立企業年金。用人單位已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企業年金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未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企業年金方案可以經全體職工討論、公示等其他民主程序通過。
《意見》規定,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在繳費限額內靈活選擇繳費比例或額度。鼓勵經濟負擔能力較強的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較高比例或額度繳納企業年金。經濟負擔能力有限的,可以先從低繳費比例或額度起步,再逐步提高。用人單位可以建立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也可以選擇參加企業年金集合計劃。積極推進企業年金集合計劃管理模式創新,豐富集合計劃供給類型。推動探索依託集合計劃推行簡易程序,為中小微企業建立企業年金提供便利。
《意見》提出,選擇部份具備條件的園區(工業園、產業園、改革試驗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業園等)開展擴大企業年金覆蓋面試點,重點探索加入方式、管理模式、組織機制等,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意見》要求,加快建設全國企業年金信息平台和數據庫,實現數據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基於社會保障卡提升管理服務水平,為職工信息查詢、轉移接續、待遇申請和用人單位企業年金方案備案提供便捷服務。建立完善宣傳推動機制,不斷提高政策知曉度。注重開展點對點、面對面推介,增強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的意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