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萬支私煙入境香港 男子獲刑兩個月
【香港中通社二月七日電】香港海關七日公佈,一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七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兩個月,以及罰款二千港元。
海關人員六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五十五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一萬零九百八十萬支未完稅香煙,市值共約四點九四萬港元,應課稅值總共約三點六三萬港元。該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方面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份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港元及監禁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