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東講西)賣子牟利案背後的觀念警示 明俐

事實上,此類父母賣子牟利的案件並非個例。近年來司法實踐中,屢有類似案件曝光:有的父母為償還賭債、揮霍享樂,將親生子女低價轉賣;還有人將生育當成謀生手段,連續生育後逐一出賣,完全不顧及孩子的命運與安危。這些案件背後,都藏着一個扭曲又頑固的觀念:不少人依舊將子女視為自家私有財產,認為父母給予孩子生命,便有權掌控其人生,無論是出賣牟利,還是強行要求子女無條件奉養自己,都被當成理所當然。

這種錯誤觀念,深植於部分傳統文化認知之中,看似與儒家「養兒防老」的傳統理念相關,卻早已偏離了親情倫理的本質,逐漸變成束縛人性、傷害未成年人的無形枷鎖。在現代法治社會,孩子從出生起,就是獨立的個體,享有完整的人身權利,父母對子女只有撫養、教育與保護的義務,絕無處置、買賣的權力。將親生骨肉當作商品交易,不僅突破了人倫底線,更是觸犯刑法的嚴重罪行,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這一系列案件也給社會敲響警鐘,想根除賣子牟利的惡行,既要靠法律嚴懲、強力震懾,也要靠長期的教育引導,徹底破除「子女為私有財產」的錯誤觀念。唯有讓法治意識深入人心,讓人倫底線牢不可破,才能真正守護未成年人的安全,杜絕這類突破人性底線的悲劇再次發生。(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