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加快完善中央銀行制度 擬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法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三日電】(記者 謝雁冰 曾玥)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二十三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初次審議,加快完善中央銀行制度。
修訂草案共八章五十四條,修改內容包括:充實中央銀行工作總體要求,完善中央銀行基礎管理制度,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充實中央銀行維護金融穩定職能,提升中央銀行監管有效性,增加域外適用條款和阻斷、反制措施。
在完善中央銀行基礎管理制度方面,修訂草案根據實踐補充完善中國人民銀行職責;明確數字人民幣的法律地位;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依法制定金融業綜合統計基礎標準,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健全中國人民銀行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在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方面,修訂草案充實貨幣政策工具箱,完善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執行貨幣政策的需要可以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等規定;明確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宏觀審慎政策,開展宏觀審慎管理。
在充實中央銀行維護金融穩定職能方面,修訂草案明確中國人民銀行對貨幣市場、票據市場、有關金融基礎設施等的監管職責,規定其可以根據情形採取逆周期、跨周期調節等措施,維護金融市場穩定。
為提升中央銀行監管有效性,修訂草案完善中國人民銀行檢查監督金融機構等有關主體執行貨幣政策等行為的規定,對相關違法行為設置更為嚴格的法律責任,提高違法成本。此外,修訂草案增加域外適用條款和阻斷、反制措施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