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容許狗隻進入獲准食肆 實施五日收到廿宗投訴

 【香港中通社七月十三日電】香港容許狗隻進入獲准食肆的措施九日起實施,特區政府食環署署長袁旭健十三日表示,措施實施後的首個周末運作大致暢順,食環署收到約二十宗投訴,主要涉及狗帶的長度及狗隻所坐的位置等違規行為,會跟進調查。

 首階段有約九百四十間食肆獲批,可容許狗隻進入。袁旭健在電台節目表示,食環署約九十人的專隊在過去的周末巡查約二千三百次,包括獲准食肆和四百間未獲批的食肆。新措施正處於一個月的適應期,食環署會採取「先勸喻、後執法」的原則,若發現嚴重違規情況會警告,如果影響到環境衛生及食物安全會果斷執法。若措施第一階段的運作理想,預計最快六個月後會考慮展開第二階段的申請,屆時會因應第一階段的運作經驗作出評估,再決定第二階段的安排。

 有部份已獲批的食肆選擇退出計劃,袁旭健表示,部份食肆在營運上需要適應,例如人手安排、場地分隔及顧客反應等。他認為,若有食肆在運作過程中發現未準備好而暫時退出,是負責任的決定。

 食環署建議,獲准食肆為容許狗隻進入作出充份準備,包括規劃用餐區、添置設施、培訓員工、聯絡保險公司等。狗隻時刻以不超逾一點五米的狗帶由成年人穩妥地牽引或穩妥地縛在固定附屬物上;在安排攜狗顧客就座時,食肆經營者須確保狗隻不能進入自助餐的櫃枱/沙律吧的一點五米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