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建議有薪產假調升至九十日 法案在改為法律公佈後翌日生效

 【專訪】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細則性審議《修改第七/二00八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案工作及簽署意見書。委員會主席黃潔貞會後表示,法案建議將現行的七十日有薪產假調升至九十日,法案改為法律公佈後翌日生效,以讓更多的懷孕婦女受惠。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討論並簽署《修改第七/二00八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案意見書。有關法案將提交至立法會大會進行審議及表決。委員會主席黃潔貞表示,法案建議將現行的七十日有薪產假調升至九十日,其中六十日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其餘三十日可由女性僱員決定全部或部份在分娩前或分娩後享受。同時,經委員會提出建議,政府同意將調升產假福利的相關規定,由明年一月一日生效改為法律公佈後翌日生效,以讓更多的懷孕婦女受惠。

 她又稱,為體恤中小企業的經營狀況,現行十四日產假報酬補貼的臨時措施維持至本年年底,政府擬透過行政法規將本法案新增的二十日產假同步推出相應補貼。即自法案生效起至本年年底,政府合共補貼三十四日產假報酬;而自明年起,則繼續補貼二十日產假的報酬。

 黃潔貞表示,年假方面,法案建議引入年假隨僱員年資遞增的機制,僱員年資每滿兩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遞增一日,當年資達十二年以上時,最多可以取得十二日年假。為配合上述年假隨年資遞增的規定,法案亦建議訂明僱員的年假權是以年資為基礎,即勞動關係滿一年,僱員方取得年假權。涉及年假的條文則維持於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才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