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觀者言)寵物友善是賺錢的新門路嗎?  徐薏

當中更深層次的問題在於公民操守的滯後,部分飼主將寵物友善視為理所當然的消費者權利,卻忽略了這是一項需要與周圍環境妥協的公共特權。當部分人在狹窄空間內任由寵物干擾他人,甚至忽視其他食客的心理壓力時,政策便不可避免地演變為群體對立,暴露了立法走得太快而社會共識尚未成熟的時差。

相較於香港的法規紛爭,澳門目前並未設立專門的寵物餐廳牌照。在現行食品安全法的大框架下,只要不構成實質衛生風險,實務上很大程度依賴商戶把關與民間自律。這種自律安排在澳門這個人情味濃厚、社區關係緊密的微型社會中,展現出獨特的平衡藝術。商戶可根據自身空間與客群自主決定是否歡迎寵物,甚至訂立如僅限小型犬或不落地的內部規則。這種自願性的准入機制起到了天然的篩選作用,自覺的飼主會選擇包容的店舖並時刻克制寵物行為,而怕狗的食客也能自然避開,社區在無形中達成了一種良性默契。

然而,完全無規可循亦是一把雙刃劍。當發生食客投訴或商戶糾紛時,商戶往往處於被動的灰色地帶。長遠而言,澳門政府或許可考慮出台一份非強制性的寵物友善餐廳操作指引,在不增加商戶牌照負擔的前提下,提供衛生防範與空間規劃的實務建議,為這份民間默契注入更穩健的法理支撐。當然這是一項建議,澳門地方小,人與人的關係親近,也就更易體現理解與包容,而不是一味以法律先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