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七月十六日電】香港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七月十五日至十七日進行第六輪共三場聽證會,聽取各方總結陳詞。香港特區政府在十六日提交的書面總結陳詞中指出,證據確立,獲委以首要責任的專業人士及承建商濫用旨在保障公眾的機制,辜負政府及監管架構對他們的信任和期望,並通過蓄意違法行為及嚴重疏忽,造成這場大火。
陳詞點名多個持份者嚴重失責,包括鴻毅建築師事務所及其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完全沒有履行監督職責」,未就任何一項火災促成因素進行真正有效的監督;中華發展從未到場、從未評估關閉消防裝置的後果,其董事在庭上承認僅為「橡皮圖章」;宏泰消防發現消防水缸清空及電源被關閉超過一個月,卻未通知消防處;物管公司置邦讓非持牌電工操作消防裝置,對居民持續投訴僅扮演「傳話人」角色。
陳詞指出,調查認為火災最可能由未熄滅的香煙點燃平台上可燃物料引起。工人在工地吸煙的情況持續且有充份記錄──居民多次投訴、閉路電視拍到、工程會議反覆提及。然而,大火前的法例框架下,工人在建築地盤吸煙本身並不違反職安健條例,勞工處因此未能採取執法行動。
特區政府在陳詞中承認現行制度存在五個系統性弱點:過度依賴專業人士操守、統計抽樣審核不足以偵測蓄意隱瞞、程序指引有待改善、屋宇署與獨立審查組溝通機制薄弱、科技應用滯後。
陳詞提到,競爭事務委員會、廉政公署及警方證據一致顯示,圍標問題「相當普遍、屬系統性且積弊已久」。宏福苑為競委會二0二六年三月提出法律程序的十一個屋苑之一,涉合約總值近七億港元。廉署過去三年接獲二百三十九宗樓宇維修貪污投訴,一百三十七人被捕。
政府陳詞並提出五項關鍵因素造成重大傷亡,包括非阻燃棚網、發泡膠板封窗、走火樓梯「生口」、消防警鐘全面失效、火警警報系統失效致居民無法及時察覺。
火災後政府已提出涵蓋七個範疇的改善措施,包括消防裝置、建築物料、強制驗樓、招標改革、業主大會改革、工地安全以及科技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