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允許病人預作醫療決定 有護養院一成長者簽署

 【香港中通社七月三十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徐嘉儀)香港《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允許具有精神能力的成年人自主決定,當病情轉差並失去行為能力時,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中通社記者三十日探訪一家以晚期病人為主的護養院,有十位長者已簽署決定。負責人認為,法例有助提高社會對晚期照顧服務的認知和接受程度。

 香港醫管局自二0一二年起簽發「預設醫療指示」及「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病人參與度持續增加,二0二五年分別簽發約二千零七十及五千零八十四份。

 位於深水埗的嘉瑞園護養院是社會福利署的合約院舍,提供合共一百個宿位,目前有逾一成在院長者簽署有關決定。記者參觀所見,每位長者的床位床頭均張貼了清晰的照護指引,已簽署決定的病人,有多一欄紅色字體的「DNACPR」(不作心肺復甦術),確保醫護人員一眼識別。

 行政總監郭頌恒對記者表示,因院舍內主要是重症長者,平均年齡近九十歲,法例生效前已展開工作。由到診醫生挑選適合個案,主要是患有不可逆轉疾病、癌症或晚期腎衰竭的病人,醫生會向家屬介紹醫管局的計劃,若病人願意簽署,院舍便會聯絡醫院處理個案,簽署文件。

 條例生效後,救護員須尊重病人命令,不作心肺復甦,否則或需承擔法律責任。醫管局提供黃色標準文件袋給預設醫療指示者,袋上列明救護員在緊急情況下可搜索文件袋。逾四點四萬名員工醫管局已完成相關課程及通過測試。郭頌恒說,近期政府和各方的普及宣傳越來越多,相關查詢也有所增加。

 「這是讓病人能夠多一種選擇,在舒服自然的狀態下離世,不必勉強進行搶救。」條例以「慎入易出」為原則,院舍營運集團行政總裁魏仕成強調,病人擁有決定權,無論在任何階段,病人改變主意,只要表達要撤銷指示,院方都會遵從。

 為更好地照顧病人需要,院舍亦與賽馬會合作推出「居處離世」安寧服務。長長的走廊盡頭,一間獨立的「安寧房」,電動氣墊床邊配置了沙發床,投影機和喇叭播放宗教影片、柔和音樂,配備香氛機。

 據介紹,「安寧房」專為生命末期的病人而設,長者可以在家人二十四小時陪伴下,告別「插喉」等程序,安詳走完最後一段路。今年四月,就有一位高齡院友在「安寧房」離世,家屬特意撰寫感謝卡送予院舍。魏仕成相信,隨著條例實施和公眾教育推廣,社會對晚期照顧的認知與接受程度將不斷提高,善終服務需求將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