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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等發佈典型案例 聚焦解決拖欠企業賬款糾紛

 【中新社北京十月八日電】(記者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八日聯合發佈十個民營經濟領域糾紛多元化解典型案例,聚焦解決拖欠企業賬款糾紛。

 去年七月,中國最高法、全國工商聯聯合發佈第一批民營經濟領域糾紛多元化解典型案例,引導民營企業優先通過商會調解化解涉企糾紛。此次發佈第二批典型案例,旨在發揮調解在解決企業賬款拖欠問題中的重要作用,引導民營企業通過自願和合法原則進行調解。

 最高法表示,依託「法院+商會」多元解紛機制,人民法院充份發揮指導調解職能,在法律適用尺度、釐清法律關係、明確司法裁判導向等方面為商會調解組織提供專業指導,強化司法保障。

 本次發佈的「某混凝土公司與某設計工程公司買賣合同糾紛調解案」案情顯示,某混凝土公司按約供貨後,雙方結算確認總貨款為五百八十五點五九萬元(人民幣,下同),某設計工程公司僅支付首付款四十四點八五萬元,剩餘五八四十點七四萬元長期拖欠未付。

 審理法院認為,該案是建築行業典型的「三角債」問題,形成了上游拖欠工程款、中游拖欠建材貨款、下游回款困難的連環債務閉環。若僅以簡單判決方式處理,不僅易激化矛盾、放大保全措施帶來的經營危機,還會加劇全行業資金鏈斷裂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