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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李靜儀、施家倫與高錦輝 強烈譴責歐洲議會干預澳司法程序

 【特訊】立法會議員李靜儀、施家倫、高錦輝強烈譴責歐洲議會干預特區司法程序。

 近日,歐洲議會表決通過《關於歐盟與中國政治關係的建議》,對澳門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審理首宗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進行無理指責,並提出非法要求。澳門特區立法會執行委員會第二秘書、議員李靜儀表示,這是對澳門內部事務的無端干涉,必須堅決反對並予以強烈譴責。

 李靜儀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特區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澳門特區立法會依照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和法定程式,制定並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法》的行為,都必須依法嚴懲。澳門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對首宗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進行審理,是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堅決捍衛法律尊嚴、充份彰顯法治核心價值的重要體現,完全符合澳門基本法和本地法律的相關規定,不受任何干涉,不容任何攻擊抹黑。

 李靜儀表示,作為立法會議員,將繼續全力支持澳門特區政府有效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堅定支持澳門特區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司法權,堅決履行好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歐洲議會近日表決通過的《關於歐盟與中國政治關係建議》中,對澳門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審理首宗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指手畫腳,並提出非法要求。立法會執行委員會第一秘書、議員施家倫對此表示強烈憤慨,支持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堅決反對並予以嚴厲譴責。

 施家倫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為落實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要求,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澳門特區立法會於二零零九年制定並於二零二三年修改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澳門特區司法機關依照該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制度,對首宗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進行偵查、起訴和審理,是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舉措,不受任何外部勢力干涉。

 施家倫強調,澳門是法治社會,堅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歐洲議會公然無理指責澳門特區的司法程式,非法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嫌犯,對澳門司法獨立進行政治施壓,是對法治精神的粗暴踐踏,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必須立即停止、改邪歸正。

 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秘書、議員高錦輝表示,這是對澳門特區內部事務的無端干涉,必須堅決反對並予以強烈譴責。

 高錦輝強調,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特區履行憲制責任的必然要求和必守底線。任何人違反法律,都必須依法追究,這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對於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法》的行為,都必須依法嚴懲。澳門特區司法機關依法辦理首宗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是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具體體現,完全合憲合法合理,不受任何外部勢力干涉,歐洲議會根本沒有任何權力對此說三道四、指手畫腳。

 高錦輝表示,作為立法會議員,將繼續堅決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權威,堅定支持澳門特區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司法權,積極支持特區政府履行好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