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錢黨」入刑後司警破獲首案 兩男女疑人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五年徒刑

 【專訪】司警局在《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首日,偵破首宗經營為賭博的不法滙兌案件,拘捕兩名正在交收的內地「換錢黨」,相關男女疑人涉嫌兌換三萬港元籌碼。根據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五年徒刑。

 涉案的兩名內地「換錢黨」,均無業,本月二十八日入境,分別姓姚,五十一歲。姓錢,女,四十八歲。他們會被控以經營為賭博不法匯兌罪送交檢察院偵辦。案中的男事主為內地人。

 案情指,《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前(二十九)日生效。該法生效首天早上九時許,司警到路氹一娛樂場巡查,在吸煙室發現姚某向事主搭訕後隨即監視。未幾姚某向事主展示一個二維碼,對方掃碼不果,一會兒後涉案錢女到場展示二維碼。成功轉帳後,事主收取對方三萬港元籌碼。司警人員其後上前截查,在事主身上起出三萬港元籌碼,在錢女身上起出二萬一千三百港元籌碼。

 經盤問,姚某否認犯案。錢女承認從事「換錢黨」活動,每兌換一萬元人民幣可獲七十元人民幣的報酬。事主稱轉帳二萬八千三百多人民幣交易。警方初步調查兩人無其他同黨,正追查已轉帳的人民幣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