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十一月二十日電】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三名法官今年七月一致裁定所有控罪全部表證成立。黎智英表示將出庭自辯,同屬被告的三間公司則不會傳召證人,估計審訊為期一個月左右。案件二十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
黎智英在庭上表示,在蔡英文成為台灣地區領導人之前,通過台灣政治評論人江春男與蔡英文會面數次,得知對方想了解特朗普政府的對台態度後,便向她介紹了前美國陸軍副參謀長Jack Keane,還有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Paul Wolfowit。
此外,黎智英指,通過朋友或文章交流而認識海外反中亂港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認為「香港監察」的活動「有意義」又支援香港,遂捐款二萬英鎊以表支持。
【又訊】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法官早前裁定表證成立,黎智英今日起出庭自辯。辯方表示,預計要盤問被告十五日。
被告黎智英在庭上確認於一九八九至一九九零年期間創辦壹周刊,五年後創辦蘋果日報。
對於從犯證人張劍虹曾在庭上表示,蘋果日報二0一四年之前風格較接近「狗仔隊」,著重娛樂新聞,二0一四年佔中運動後轉為報道更多政治新聞,黎智英不同意,但他承認,二0一四年後社會運動更活躍,報章因應情況有更多報道。從犯證人陳沛敏曾經形容黎智英在二0一四年後在社會運動中走得更前,黎智英表示認同。
二0一九年七月,被告黎智英曾到訪華盛頓,他說行程原訂只是會見美國國會議員,但在抵達後被告知,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邀請他會面。黎智英說自己本身不認識彭斯,會面中他只是要求對方為香港發聲、支持香港。
黎智英又確認自己曾捐款兩萬英鎊予英國組織「香港監察」,原因是覺得他們做的事有意義,以及支持香港。
黎智英承認曾經向美國的智庫捐款,涉及的金額每年二萬至五萬美元,原因是他們支持自由市場。被問到是否想藉此影響美國政府對華及對港政策,黎智英否認,又形容要求對方做事是「放肆」和「瘋狂」。
黎智英案去年十二月十八日開審,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及六名《蘋果日報》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黎智英另被控兩項違反國安法控罪,包括與李宇軒等人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案中多名蘋果日報前高層轉為從犯證人,包括時任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和時任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曾就蘋果日報編採政策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