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聞博見)《戒貪銘》儆告官吏    茂欽

官吏利用職權非法佔有錢財謂貪污,此種有喪操守、敗壞官場的罪惡行徑,歷來為人所不齒、鄙視,史上多有志士仁人通過詩文加以揭批。清末民初文士劉孟揚,還寫過「為儆告官吏」的《戒貪銘》,被廣泛傳揚、讚賞。銘,本指刻在器物上的文字,後成為文體的一種,比喻牢記,永志不忘。

劉孟揚,天津人,晚清秀才,長於詩文、崇尚品節、心繫國之存亡。曾應聘為《大公報》主筆,創辦過《商報》、《民興報》、《白話晨報》、《天津午報》、《白話晚報》。後來改行從政,出任天津員警廳工巡捐務處處長、天津員警廳勤務督察長、直隸省磁縣、永年和天津等縣知事。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後,當過天津市自治監理處處長、天津貧民救濟院院長等職。任內勤勉於公務,關愛民生,兩袖清風,政聲良好。

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官場腐敗,貪黷之風氾濫,「搶錢主義者」比比皆是。文官利用苛捐雜稅剝削民脂民膏,或假公濟私攫得橫財;武官各據地盤,截留國稅,或妄立名目,搜刮地方。「九·一八」事變起,東三省為日寇強佔,民族危機益變深重,國人大聲疾呼抗日救亡。然當官的置國家存亡於腦後,我行我素,貪污如常。

劉孟揚痛心疾首,用心編寫了《戒貪銘》儆告官員:

非法取財,藉飽私囊。

不正利得,是為盜贓。

貪官強盜,厥罪惟鈞。

官邪政亂,難服己心。

國事敗壞,外侮斯乘。

欲延國命,須正吏風。

政界同仁,各宜自反。

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他還就創作《戒貪銘》的動機作了說明:「怵於國難,惄焉心憂,以為救國之道,固必須以武力與敵人相周旋,而根本要圖,尤在糾正已壞之吏風,庶幾全國政治,滌舊染而煥新猶,國家前途乃可有復興之望,此戒貪銘之所由作也」。

這篇《戒貪銘》刊登在一九三二年二月廿四日天津《益世報》。《益世報》報道云:市自治監理處處長劉孟揚,為儆告一般官吏,俾得稍戢貪風,近撰就《戒貪銘》一文,呈請市長分發各機關及各縣縣長。

《戒貪銘》筆鋒犀利,揭露貪官「非法取財,藉飽私囊」,卑劣行徑等同「強盜」,導致「官邪」、「政亂」、「國事敗壞,外侮斯乘」,罪大惡極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大聲疾呼當官的深刻反省,糾正貪污受賄之吏治,延長國命。

短短六十四字,道出了社會各界的共同心聲,贏得一片叫好聲。

《戒貪銘》不脛而走,影響廣泛深遠,不只傳誦當代,而且流傳後世,時至今日,仍有現實意義。媒體報道,有人新作了《戒貪銘》:「君子愛財喜富,有節有度有道。不義之財不取,不明之物不要……」所加的按語云:「近代曾有天津名人劉孟揚作《戒貪銘》,今隨感而發,亦以此命名。」還有人說,近日拜讀了劉孟揚的《戒貪銘》,讓我頗受啟示,茅塞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