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推綜合受限食物售賣許可證 港為確保衛生標準

 【香港中通社十二月三十日電】為便利業界售賣多項限制出售的食物,香港食環署三十日表示,將推出綜合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以涵蓋在同一處所或網上平台售賣多種限制出售的食物例如非瓶裝飲料、奶品、杯裝雪糕等,新許可證於二0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接受申請。

 綜合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容許持證人在同一處所或網上平台售賣多種限制出售的食物,費用一般為八百一十港元。至於現時涉及單項限制出售食物的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的安排和各項相關收費會維持不變,申請人可按其需要作出選擇。

 《食物業規例》(第一百三十二X章)訂明,任何人如要售賣該規例附表二指明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非瓶裝飲料、奶品、杯裝雪糕等,須取得食環署署長簽發的書面准許,以確保有關處所符合衛生標準,供應的食品亦合乎衛生。如要售賣多於一種限制出售的食物,無論在同一處所或網上平台與否,申請人須就每項限制出售的食物提交申請。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經檢視後,認為大部份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的經營者所需符合的基本發證及持證條件相若,例如該處所要提供洗滌、消毒和貯存設施、自來水等,因此食環署簡化了相關申請程序,以便利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