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販管理制度》法案 擬於明年三月一日生效

 【專訪】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小販管理制度》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等政府代表列席。一常會主席李靜儀表示,最新法案文本在行文上更為清晰,法案建議明年三月一日起生效,委員會將簽署法案意見書,希望當局做好新制度過渡安排。

 李靜儀會後表示,小販經營環境與街市不同,一般以戶外經營為主。政府聽取並接納委員會和小販團體的意見,對原文本作調整。新文本考慮當遇到打風、暴雨時,小販經營或受到影響,將在管理小販指引上新增惡劣天氣,小販暫停業務亦不會視為沒有持續經營。若小販按指引停業,停業日數亦會計入法定要求小販業務不得少於二百四十日的經營日數。

 此外,新文本將違反准照持有人義務、違反管理小販指引的罰金由定額一千五百元,調整為科處罰款六百元至一千五百元,罰則參考公共地方總規章。李靜儀稱,委員會已完成討論最新文本,將準備簽署意見書,希望當局做好新制度過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