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司警分別偵破一宗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犯罪集團案、以及一宗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案;行動中合共拘捕六名內地「換錢黨」,其中四人被揭集團式經營,上月底新法生效至今,該集團涉非法兌匯約五百萬港元。今次行動司警共扣逾一百九十萬港元現金及七萬多港元籌碼。兩宗六人會被控相關罪名送檢察院偵辦。
涉集團式經營被拘四名內地「換錢黨」,包括三名男子,分別姓熊,三十六歲,廚師;姓吳,三十七歲,理髮師;姓曾,二十八歲,無業;及一名姓徐三十五歲無業女子。
案情指,司警前(十三)日下午六時接獲路氹一娛樂場保安部通知,指早前在酒店範圍發現數名人士懷疑進行非法兌匯,有關人士其後進入一酒店房。司警到場根據資料,在該房間拘捕四名涉案的「換錢黨」,起出手機,一百四十五萬六千港元現金,三千三百港元籌碼,一本用作記錄每天兌匯款項、匯率、利潤等的數簿。有關款項、手機及數簿會被扣押。
經調查,被捕四人來澳經營集團運作及同住一房,且每當有賭客需要兌換一百萬港元現金,各人便會合力籌錢賺取差價,每兌換一萬港元可獲六十至一百元人民幣不等的報酬。自上月二十九日《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至今,該集團有八十多宗交易,涉非法兌匯金額達五百萬港元。司警估計該集團運作兩個多月。
另一宗案件,被捕的兩名內地「換錢黨」,分別姓楊,四十三歲,養殖員;姓白,四十六歲,接待員。
案情指,前(十三)日下午四時,司警巡查路氹一酒店期間,在餐廳發現楊及白兩人,與一名男子形跡可疑,暗中監視。未幾,白某將籌碼交了楊某,楊展示手機二維碼予男子掃碼轉帳,其人準備收取楊某五萬港元籌碼時,司警人員隨即上前截獲三人。警員在楊某及白某身上合共起出兩部手機,四十五萬港元現金,六萬七千港元(連同準備交收的五萬元)。經調查,楊某負責找客交易,白某出資,利潤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