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廿年來假聘用四外僱為內地公司進出本澳搬貨 一蔬菜批發店共六人被警逮

 【專訪】治安警調查一宗勞工局轉介個案,偵破一宗「假聘用」案件,揭發青洲一間蔬菜批發店在過去二十年,協助與其合作的內地蔬菜批發公司聘用四名「假外僱」,用作進出本澳搬貨。治安警早前接獲勞工局通知跟進,經調查合共拘捕六人,正跟進具體涉及多少利益。

 涉案的六人,分別是青洲一蔬菜批發店姓何持牌人,本澳居民,七十多歲;其弟,七十歲,本澳居民,該店負責人,其餘四名男子為「假外僱」,內地人,年齡介乎三十多至六十歲,分別姓廖、姓黃、姓鄭及姓楊,四人先後在二零零五年、二零一三年、以及二零二四年辦理藍卡入職,均從事送貨工作。他們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治安警早前接獲勞工事務局轉介一宗個案,指懷疑青洲一疏菜批發店「假聘用」。警方經調查,本月十七日到該店拘捕高氏兄弟及四名「外僱」帶返警局問話。何弟供稱與內地一間蔬菜批發公司合作多年,該內地公司每日會運送貨物到何的店舖轉售,何的公司會收取總售貨額的百分之五點五作中介費。

 經與該內地蔬菜批發公司協商,何弟先後聘用該四名內地「外僱」,以便進出本澳替內地公司搬運貨物,有關工資由內地公司負責。警方翻查資料,其中兩名「假外僱」最早在二零零五年開始受僱何某,其餘兩人分別在二零一三及去年受僱。何氏兄弟否認「假聘用」,聲稱只是以中介形式經營業務。

 「聲請發放」勿以虛假聲明如資料不實須負刑責

 【又訊】《二0二五年度現金分享計劃》現正接受「聲請發放」。對於近日社交平台有留言指居民可使用偽造證明提出申請,社會保障基金高度關注,並強調會嚴格審核申請,包括對所有證明文件的真確性做好把關。

 倘若在審核過程中發現有違法情況,社保基金將報警處理,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如透過提供虛假聲明、不正確或不實資料、使用偽造文書、盜用他人身份,又或利用任何不法方式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受惠人除了須退回不當收取的款項外,還須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居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