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議事規則」通過 小組會採閉門會議 高開賢:不妨礙議員發表自身意見

 【專訪】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大會,以緊急程序一般性和細則性討論表決通過《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決議案。立法會主席高開賢強調,小組會閉門會議是希望各議員和官員能暢所欲言,強調不妨礙議員發表自身意見。

 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引介時表示,考慮在新冠疫情期間出現的情況,經立法會主席許可,在特殊情況下,可例外透過遠程方式召開委員會和全體會議;在會議舉行期間,議員禁止使用含有攻擊性或政治挑釁性內容,或有損立法會尊嚴的衣物、牌、旗幟、標語或其他物品;議員須在每個會期結束後的十五天內提交工作報告。

 他又表示,考慮到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所出現的情況,建議經立法會主席許可,全體大會和委員會可例外地透過遠程方式召集會議,所需電子設備由立法會提供;建議規定執行委員會組織議員開展培訓和交流活動,以加強履職培訓;落實《電子政務》的規定,建議立法會會議的召集可透過電子方式作出,並按規定提前在立法會網頁公佈,同時允許委員會召開僅討論工作安排的內部會議,並僅通知委員會成員。

 在討論時議員高天賜和林宇滔都關注到新增條文規定,議員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委員會閉門會議內容,但委員會主席和秘書除外。如傳媒訪問議員時可否發表相關會議的內容和意見等問題。

 何潤生回應稱,原則上委員會會議不公開,會議內容理應保密,原則上沒有改變,現時行之有效做法是安排主席和秘書透過會後記者會發佈相關資訊,而法案意見書亦會顯示會議詳細記錄,章委會將於議事規則最後編製工作中優化有關內容。

 高開賢表示,閉門會議是希望各議員和官員在討論問題時能暢所欲言,發表觀點和意見,無謂因部份未成熟的內容引起社會爭議,以及社會可能針對部份議員的言論,所以希望議員保密,但不妨礙議員發表自己意見,這是作為議會內對議員的權利亦是保護。

 多名議員發表表決聲明表示支持。議員梁安琪和陳澤武聯合稱,今次修法明確議事流程,提升議會紀律與公信力,鞏固市民對立法機構的信任,對保障施政穩定與提升立法效能意義重大。

 胡祖杰、龐川及張健中聯合稱,修法進一步明確了立法會的議事程序和流程,有助於規範議員的履職行為,提高立法會議事工作的質量與效率。

 葉兆佳、崔世平、王世民聯合稱,是次修法與時俱進,有助進一步優化立法會內部運作機制,提高立法會的議事效率,提升整體運作的制度化與專業化水平。

 林宇滔認同是次修法配合國安法及新選舉法而作出的配套修訂,期望推動議會進一步透明公開,加強立法會與社會的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