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語文課本裏,有《段太尉逸事狀》一篇,是唐代文學家柳宗元的傳記名篇,記錄了段太尉的三件感人故事。教育部門所以選編此文,在於古為今用,使廣大師生接受教益、陶冶情操。
這篇文章中的段太尉,名叫段秀實,唐代中期名將,歷任行軍司馬、節度史、禮部尚書、司農卿,封爵張掖郡王,追贈太尉。他在鎮守邊關、平息叛亂、屯兵墾荒中屢建功勳,雖然職位高權力大,卻獨樹一幟:家中不養歌伎,不娶小妾,平時不是因公聚會,既不奏樂也不喝酒,日常開支僅靠薪酬,沒有多餘的錢財。他曾一身兼二職,按朝廷規章,可同時享受二個職務的俸祿,但只領一份。故而以做人正直,為官清廉受到朝廷信用、同僚尊敬。《段太尉逸事狀》中所記的一件事,是為「懸綾拒賄」。
唐德宗建中元年,總攬西北軍政的張掖郡王段秀實,奉皇帝的命令進京,改任司農卿,執掌全國的錢糧,相當於現在的財政部長。因為公事緊急,獨自先行,臨走時告訴家小說:「你們來京師途中經過岐州時,朱泚恐有財帛贈送,務必不可收受。」此前,鳳翔尹朱泚幾次饋贈禮物,都被他拒絕了,他知道朱泚心術不正,喜歡投機鑽營,所以預作警示。
再說朱泚聽說段秀實榮升京官的消息後,連忙籌備了三百匹大綾。大綾是光滑柔軟、質地輕薄、飾有花紋的絲織品,長度與闊度大於市面上通行的綾絹,往往用作上層社會的饋送。當打探得段氏家眷已到岐州歇宿後,親自把大綾送來了驛館,不顧段秀實女婿韋晤的再三推辭,硬把大綾留下,一走了之。
韋晤暗暗叫苦,卻又無可奈何,只得將大綾帶到京中,交與岳父處置。段秀實氣不打一處來,滿臉怒容責備:「早已叮囑過了,為甚麼不聽?」韋晤委屈地解釋:「我地位低下,人微言輕,姓朱的盛氣凌人,實在拒絕不了呀。」
段秀實繼續教訓說:「『清廉』兩字是為官根本,我自跨入仕途以後,從未受人贈賄,這些綾綃無論如何不能留在家裏,以免沾辱了一世清名。」說罷,令人將大綾抬去司農卿官署,吊在大堂裏的正樑上,對屬下說:「以後再有饋贈的,不論是誰,就照此辦理。」
三年以後,早有異心的朱泚舉兵反叛,佔領京都,自立為王,並以高官厚祿誘騙段秀實入夥。段秀實誓不與之同流合污,憤而「以笏擊賊」,將他打得血流滿臉,結果慘遭殺害,以身殉節。
有人將段秀實懸綾的事告訴了朱泚。朱泚不甚相信,親去去司農卿官署察看究竟。果然見大綾高懸樑上,放下來一看,但見蛛絲滿布,蛀蟲纍纍,連包裝時的標記也絲紋未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