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監局公佈《生物製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 將於明年三月卅一日起生效
【特訊】為強化藥物全生命周期管理,並配合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藥物監督管理局於二0二五年十二月廿六日公佈《生物製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技術性指示。該項技術性指示將於二0二六年三月卅一日起生效。
《生物製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技術性指示是參照藥品檢查合作計劃(PIC/S)發佈的現行「藥物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指南附件 - 人用生物原料藥及製品的製造」(Guide to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Medicinal Products Annexes - Manufacture of Biological Medicinal Substances and Products for Human Use)而制訂,並作為本澳現行《藥物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組成部份的附錄。因應生物活性物質和製品的生產過程具有特殊性及較高風險,此規範在原有GMP基礎上,增加對生物活性物質和製品生產及質量控制方面的特定技術要求,並覆蓋特定類型的生物製品,包括動物來源的產品、過敏原產品、動物免疫血清產品、疫苗、重組產品、單克隆抗體產品、轉基因動物產品及轉基因植物產品。此規範旨在保障生物製品的質量及安全性,促進製藥行業的水平與國際接軌,支持本澳生物醫藥產業發展。
藥監局持續完善及制訂藥物行業規範,強化藥物全生命周期管理,以維護和促進公眾健康,同時支持及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藥監局將為業界舉辦說明會,詳細說明技術性指示的重點內容,讓業界了解相關具體要求和規範。公眾可瀏覽藥監局網站https://www.isaf.gov.mo 「法律法規」專區查閱上述技術性指示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