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處理保護要求 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特訊】為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個人資料跨境安全有序流動,推動大灣區高質量發展以及大灣區個人資料跨境安全認證工作,全國網絡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依據有關備忘錄、內地認證文件和屬地法律法規,在聽取個人資料保護局意見後組織編製《網絡安全標準實踐指南──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澳門)個人信息跨境處理保護要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跨境保護要求》)註。
《跨境保護要求》就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澳門)個人資料處理者或接收方,在大灣區內通過安全互認方式進行跨境處理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和保護要求提供了指引,為實施大灣區(內地、澳門)個人資料跨境安全互認提供了認證認可依據。
個資局現協助全國網絡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就《網絡安全標準實踐指南──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澳門)個人信息跨境處理保護要求(徵求意見稿)》向本澳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發表意見者可於二0二六年一月五日前直接反饋書面意見至全國網絡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聯絡人:王寒生、電話:0一0-六四一0二七三0、電子郵件:wanghs@cesi.cn)或以書面形式向該局提交反饋意見後由本局代為轉達(電子郵件:info@dspdp.gov.mo,來郵請註明有關主題)。
註:詳情請見相關連結https://www.tc260.org.cn/portal/article/2/3f38914c88dc4b0a8d98d9b8d1757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