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保障未成年人等 擬規範數字虛擬人服務

 【香港中通社四月五日電】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近日就「數字虛擬人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標誌著中國將首次對快速發展的數字虛擬人技術實施系統性監管。

 綜合媒體五日消息,該辦法共五章二十七條,聚焦權益保護、服務規範與責任劃分,旨在遏制仿冒名人、虛假宣傳、侵害人格權等亂象,同時防範技術濫用對未成年人和社會倫理的衝擊。

 所謂數字虛擬人,是指通過人工智能、圖形學等技術生成的擬人化虛擬形象,具備外貌、聲音、行為甚至「性格」,廣泛應用於直播帶貨、客服、娛樂等領域。但隨著技術門檻降低,普通用戶也能輕鬆創建虛擬人,導致責任邊界模糊。對此,《數字虛擬人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首次明確四類主體──技術支持者、服務提供者、使用者和傳播平台──均需承擔相應義務,特別強調「使用者」不再是被動消費者,而應對其生成內容負責。

 在權益保護方面,《辦法》嚴格限制使用他人肖像、聲音、個人信息等敏感數據,要求必須取得本人單獨同意,且允許隨時撤回。任何未經授權生成名人或普通人虛擬形象的行為,均可能構成侵權。

 此外,新規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虛擬伴侶」、「虛擬親屬」等親密關係服務,嚴禁誘導其過度消費、模仿危險行為或接觸不良內容。服務規範部份則列出多項「紅線」:不得利用虛擬人繞過人臉識別註冊黑產賬號、散布謠言、進行虛假醫療或金融建議,也不得傳播血腥、歧視或煽動極端情緒的內容。所有數字虛擬人服務須全程顯著標註「數字人」標識,確保公眾知情權。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指出,國外已出現未成年人因沉迷虛擬關係而自殺的案例,規範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