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東講西)義務與專業的鋼線博弈 明俐
鄰埠香港宏福苑的一場無情大火,燒出的不僅是消防隱患,更將「業主立案法團」這個長期處於社區治理灰色地帶的組織推上了風口浪尖。生活在港澳這樣高密度發展的城市,大廈管理與我們每一戶家庭的安危息息相關。然而,回歸現實,業主立案法團究竟是一個怎樣的存在?
理想中,它是保障居民權益的護城河;現實中,它往往是一份「三無」的苦差事──無實質利益誘因、無足夠專業知識、只有沉重義務而鮮有實權。除非憑藉極大的社區使命感,或是真正擁有大量閒暇時間,否則極少有人願意主動趟這趟渾水。
以宏福苑大火為例,輿論往往容易將矛頭指向法團成員「收受利益、出賣鄰居」。但若深究人性的底層邏輯,法團成員本身也是同住一屋苑的業主,面對火災這種無差別吞噬生命與財產的災難,很難想像有人會為了些許微利,而將自身與家人的性命置於險境。
更合乎現實的推斷是,法團成員因為缺乏工程、消防或法律等專業知識,在面對複雜的大廈維修或管理事務時,被別有用心的外判商或利益集團搬弄與蒙蔽。這並非單純的道德敗壞,而是在專業知識不對等的情況下,被動成為了隱患的推手。
這裏折射出一個極具戲劇性的矛盾:我們期盼一個合格的法團委員,既要具備辨別是非的專業知識,又要擁有不受利誘的高尚操守,還要足夠精明不被欺騙。最嚴苛的是,這一切要求都建立在「無償義務」的基礎上。在同一個屋苑內,能遇到一兩位兼具這些特質的業主已是中彩票般的機率,更何況要湊齊一整個運作順暢的管委會?〈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