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換錢騙取二十萬元人民幣 詐騙集團五內地男女被拘

 【專訪】司警偵破一宗犯罪集團、相當巨額詐騙案,拘捕五名內地男女。案中一名有詐騙前科的內地女子,涉候審期間聯同其餘四人合組詐騙集團,在路氹一娛樂場訛稱替一名友人換錢,騙取對方二十萬元人民幣。司警接報調查拘捕該五人,追查騙款的下落。

 涉案的五人均為內地人,包括主腦姓黃,女,三十六歲,銷售員,她早前涉另一宗娛樂場騙案,被司法機關採取「身份居所書錄」的強制措施,該案正在候審;其餘四人其中兩男姓黃、姓白,均三十六歲,報稱銷售員及花店店主;兩女分別姓張,三十七歲,美容院店主;姓楊,二十八歲,酒吧服務員。他們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案中的事主為一名中年男子,非本澳居民。

 案情指,男事主早前來澳旅遊賭博認識黃某(男),至本月十九日,事主與黃某聊天期間,透露輸光賭本,但想再換現金消費。黃某訛稱可協助換錢,兩人其後到事主租住的路氹一酒店房傾談,同意用二十萬元人民幣兌換二十二萬港元現金。事主按指示轉帳人民幣後,跟隨黃某到娛樂場提取現金。

 未幾,黃某開始拖延,並故意加快腳步在場內的人群中穿插,期間用手機致電同黨報告行蹤。事主感到可疑,截停黃某追問。未幾張女、白某及楊女到場,張女假扮黃某的女朋友,在場大罵張某及拉他離開,白某及楊女故意阻擋事主。事主高呼,最終黃某、張女、白某、楊女被保安截獲及向治安警報案。

 司警其後接手跟進,查悉該四人受僱主腦黃女合謀犯案,專門詐騙兌換金錢的人士。經分析鎖定目標,同日晚上十時,黃女在路氹另一娛樂場被保安截獲轉交司警。司警查悉,各疑人來澳後在酒店會合犯案,犯案時身上根本無港元現金,假扮情侶的黃某及張女,事成每人可獲五千港元的報酬,白某及楊女每人可獲二千港元報酬。行動中,警方起出六部手機,正追查有否其他人受害以及騙款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