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東講西)討論公共資源與個人慾望的邊界分野 明俐
前陣子內地一宗「中專女學生打工存錢赴港看演唱會,致全家被取消低保」的新聞在網絡上引發軒然大波。據報,該名江西女孩一家原本仰賴每月約二千元人民幣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低保)維持生計。女孩利用假期打零工,存下數千元作為旅費及門票,執意前往香港追星。民政部門在動態核查出境紀錄後,重新審查並取消了其全家的低保資格。事件隨即掀起輿論激辯:有人質疑「女孩花自己賺的錢為何牽連全家」,亦有人認為公共救助不應用於支撐高額娛樂。
在這場風波中,女孩事前並非毫不知情。據悉,負責幫扶的幹部曾先後三次提醒她,赴境外觀看演出涉及高額娛樂消費,一旦留下紀錄將觸發資格複核。然而,女孩仍抱着「沒花父母錢就不會影響家人」的僥倖心理,最終令失去工作能力的父母頓失主要經濟支柱。
在我看來要理清這場情理法之間的爭議,就首先必須釐清一個核心問題:「低保」的設立初衷究竟是甚麼?
低保是社會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旨在保障極度困難家庭的「最基本生活開支」(如飲食、水電、基本醫療)。資格審查從來都是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整體狀況」為依據,而非將個別成員切割看待。(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