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觀者言)金錢買到買不到 方婷

 孩提時期有長輩語重心長教導,做人切勿「沽名釣譽」。此等金石良言在過去或者是做人處世,是韜光養晦的一種模式,但換了在今時今日,不少人懂得在社交平臺作出自我宣傳,到底是做SHOW又或是發自良心其實問題不大,只要真正做好事,有人受惠、得益、得着,各人可以「求仁得仁」,亦毋用過於計較。

 像早前因為在MIRROR演唱會上受傷的舞者李啟言(阿Mo),上週幕後大老闆李澤楷就演唱會事故發出最新聲明,當中提及:「在釐清事故原因及責任問題前,為了能儘快及切實地為阿Mo及其家人提供幫助,除了公司承諾負責阿Mo的醫療費之外,我會以個人名義向其家人提供一千萬港元的經濟支持。」

 然而傷者的父親卻不以為然,回應該聲明指出,「李澤楷先生所提出個人的捐贈,請容許我們在此帶着感恩和謙卑的心謝卻以上的好意,因為在責任人未有妥善處理之前,所有捐贈都為時過早。」阿Mo的父親既坦然又平和地婉拒金錢上的支援,並重申需「在政府的跨部門工作小組」還未發表最後的調查結果,責任誰屬尚未能判斷。要待最後的調查結果公布後才能作出妥善處理,還啟言及其他受傷的舞者一份尊嚴和公道,給予演藝行業一個安全的保障,並期望涉事單位能負上相關的責任。」表明很多事情不是錢就可以解決,求得真相,還大家一個公道,有責任的還是需要負上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