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府收購大埔火災宏福苑樓宇 其中40億元公帑納入預算案

 【香港中通社二月二十三日電】香港特區政府提出收購大埔火災宏福苑七幢樓宇的業權,涉及六十八億港元,其中四十億港元由公帑補貼。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近日接受報章訪問時指,政府動用的四十億港元屬一次性開支,已納入財政預算案一併處理。

 黃偉綸表示,政府一年財政總開支約八千億港元,今次動用四十億港元,按政府現時財政能力金額完全能夠負擔,基本上不會影響盈餘或赤字。他預計,預算案會在四月底通過,期望五月至六月,政府與宏福苑業主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第三季內向業主提供資金。

 黃偉綸二十三日在電台節目指出,未來數天「一戶一社工」將接觸宏福苑居民,經他們同意後,「解說專隊」就會直接聯繫業主,向他們解釋各個長遠居住方案細節。選擇「樓換樓」方案的居民,如果他們通過「特設銷售計劃」選購新單位,要兩年半後才入夥,現有每年十五萬港元租金津貼會繼續發放,直至他們新居入夥為止。住在過渡房屋的居民,這段過渡期內可繼續居住。

 未來在政府設立的限期過後,若仍有業主不願出售單位,政府就要另立法例處理。他強調,政府非常尊重私有產權,現有的收回土地條例及強拍條例都不適用在處理宏福苑情況。

 至於宏福苑業主會否將「樓換樓券」轉賣,房屋局長何永賢指,「樓換樓券」是歸業主本人擁有,政府與業主簽訂的臨時合約,會明確規定「樓換樓券」只供業主本人在特設計劃中揀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