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 文化局新增28個項目列入
【特訊】為加強對本澳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識別確認需要保護的對象,文化局新增二十八個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並於八月五日正式對外公佈。
是次列入清單的二十八個項目涵蓋多種類型,包括藝術表現形式及屬表演性質的項目;社會實踐、宗教實踐、禮儀及節慶;有關對自然界及宇宙的認知、實踐,以及傳統手工藝技能,項目除了由文化局以調查研究和專家評估的方式系統地發掘與甄選外,亦有由本澳社群或個人發起的申報。各項目之表現形式、存續狀況、文化價值均符合《文化遺產保護法》所訂的標準,經諮詢文化遺產委員會意見後,文化局將有關項目列入清單。
是次新增的項目,連同二0一七年和二0二0年兩個批次,累計有九十八個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文化局將持續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研究、擬訂清單工作和舉辦宣傳推廣活動,並提供適切支援,以更好地保護和傳承澳門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項目的資料,可瀏覽「澳門文化遺產網」(www.culturalheritage.m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