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未來事物預測,民間巫師等非宣揚事物現象,與其他傳統民俗文化,透過巫術、通靈、間米,或求籤,拜佛,紫微斗數,奇門遁甲,六壬,梅花易數,子平八字,金錢課,六爻卦象,各派靈韱、扶乩,周易卜筮,測字,三世書、西方占星術,塔羅牌,水晶球,十二星座,……民間通俗文化,觀音籤、黃大仙籤等等一一展示。
但對於「易」學與「陰、陽」的關係,今回便談談「五行」。每當人們說起「陰、陽」二字時,總會跟「五行」沾上邊。那「五行」是甚麼?中國人打小便聽過、談過「五行」,金庸武俠小說裡,「明教」便有「五行旗」那一章節和回目。所謂「五行」便是指「金、木、水、火、土」這五個字,中、外華人社群,相信無不知曉。古代先賢哲人,用「五行」泛指五類基本物質(或元素)的運動和變化。但它並不是單指實物中的如:金屬、木頭、流水、火焰或泥土之類,它每一類都具有多重性。
總體而言,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木」;具有溫熱、向上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則歸類為「火」;具有生化、承載、受納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均屬於「土」;具備清潔、肅降、收歛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均屬於「金」;具有寒涼、滋潤、向下運行等性質和作用的事物,則屬於「水」。
自然界和人體及相關現象的五行歸屬,部分便如下述分類:五行:木火土金水,五方:東南中西北,五臟:肝心脾肺腎,五情:怒喜思悲恐,五氣:風暑(熱)濕燥寒,五季(時):春(生),夏(長),土(生長收藏),秋(收),冬(藏),五令:春、夏、長夏(即每季末18天)、秋、冬;十個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二地支:寅、卯、辰;巳、午、未;辛、酉、戌;亥、子、丑,十二個月份:一、二、三;四、五、六 ;七、八、九;十、十一、十二,五色:青(藍)、紅(朱)、黃、白、黑(玄)。
五行之間,除各有表述外,它們之間也存在著一定關係,五行學說認為:它們之間在正常情況下,有「相生相剋」的關係,在反常的情況下則存在著「相乘相侮」的關係。所謂「相生」,是指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滋生的作用。五行相生的次序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依次相生,循環無盡。在相生關係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和「我生」兩方面的關係,述之為: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所以「相生」關係,也稱「母子」關係。以「火」為例,由於「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火生土」,故「我生」者為土,「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
而所謂「相剋」,是指一事物對另事物的生長和功能有抑制和制約的作用。五行相剋的次序為「木剋火、火剋土、土剋金、金剋水、水剋木」,依次相剋,循環無盡。在相剋關係中,同樣任何一行都有「剋我」和「我剋」兩方面的關係;「剋我」者為我所不勝,「我剋」者為我勝。所以「相剋」關係又叫「所勝」和「所不勝」的關係。
以「土」為例,「剋我」者木,則「木」為「土」之「所不勝」;對「土」而言,「我剋」為「水」,則「水」為土之「所勝」。至於「相乘」與「相侮」兩項,下回續談。 ◇